《招商银行朝朝盈业务用户服务协议》
客户在招商银行申请办理朝朝盈业务前应认真阅读以下条款:
1.招商银行朝朝盈业务是指针对已通过招商银行渠道开通朝朝盈协议的客户,客户通过招商银行渠道发起“转入”操作实现相关约定产品的投资或发起“转出”操作实现对应产品的快速赎回业务。招商银行收到客户“转入”申请后,实时扣划客户活期资金并划入基金公司指定交收账户,基金公司增加客户所持有的对应基金份额;招商银行收到客户“转出”申请后,由招商银行从指定备付金账户向客户实时支付相应赎回本金和应得收益(如有),同时根据客户委托申请将客户赎回对应的基金份额及收益(如有)过户给招商银行等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为“朝朝盈业务”或“本功能”)。
2.朝朝盈业务仅对招商银行个人客户特定客群开放(客户是否能开通朝朝盈协议以招商银行系统设置为准),客户可通过招商银行手机银行渠道办理开通、关闭朝朝盈协议,朝朝盈转入、转出操作以及查询收益明细等数据。
3.开通朝朝盈业务:一个客户仅允许开通一个朝朝盈协议,客户通过选择某一个银行账户开通朝朝盈协议,客户同意并“勾选”,点击“一键开通”按钮确认签署本协议,系统显示签约成功后本协议生效。客户签署本协议即视为已阅读相关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及朝朝盈相关业务规则的约束。客户开通朝朝盈业务成功,招商银行系统将自动为客户开立相应基金产品的基金账户,客户对此无异议。
4.关闭朝朝盈业务:客户申请关闭朝朝盈协议时,招商银行将检查客户对应协议下持有朝朝盈的总金额并将自动发起转出操作,如转出金额超出系统控制的转出最大上限,则转出失败,进而影响到朝朝盈协议关闭失败,客户对此无异议。客户关闭朝朝盈业务成功,招商银行系统将自动为客户关闭相应基金产品的基金账户,客户对此无异议。
5.招商银行朝朝盈业务可投资的产品由招商银行与合作基金公司共同确定,目前仅提供一只产品【招商招钱宝货币市场基金B,基金代码:000607】,客户开通朝朝盈协议时无需选择产品;未来提供多只投资产品时,客户可通过开通对应产品的朝朝盈协议或通过修改此前已开通的朝朝盈协议调整投资产品。
6.招商银行出于风险管理的需要,对朝朝盈业务设置单个客户投资最大金额,对于客户办理朝朝盈转入和转出操作设定单日累计金额上限,单笔转入下限,单笔转出上限。招商银行有权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调整上述金额上下限并保留对本协议修改的权利,若有调整,招商银行将提前3个工作日通过一网通网站方式予以公告,调整后的限额自公告上记载的生效日生效。招商银行无需另行逐一通知客户,客户对此无异议。客户如果对调整后的限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关闭朝朝盈业务,否则视为客户认可招商银行对上述限额的调整。
7.货币快速赎回服务为非法定义务,提现有条件,依约可暂停。如果出现招商银行专门用于快速赎回业务的账户异常或账户余额不足而导致申请失败等情形,招商银行依约可以暂定该业务,并豁免因该情形而产生的责任。
8.基金公司可能根据市场环境因素暂停申购、快速赎回业务,因此影响客户朝朝盈转入、转出业务的办理,招商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9.客户理解并在此授权同意,基于本业务的需求,招商银行与基金公司之间将会涉及对于客户信息的相互提供和使用,客户并无异议。
10.因地震、火灾、水灾、台风、战争等不可抗力等因素或非招商银行原因导致招商银行朝朝盈系统瘫痪、以及招商银行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等原因造成招商银行无法为客户提供朝朝盈服务的,招商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11.朝朝盈业务存续期间,如遇国家政策或经济形式发生变化、或招商银行基于自身业务发展和风险控制的需要或发生其他突发事件,导致招商银行无法为客户提供朝朝盈业务,招商银行有权单方面终止朝朝盈业务而无须征得客户书面同意。具体以招商银行公告内容为准,公告一旦做出即视为生效,客户对此无异议。
12.朝朝盈目前暂不具备活期账户相关功能(包括且不限于“自动还信用卡”、“自动还房贷“、”ATM取现”、“POS机刷卡”等),只能由客户主动发起赎回操作。
13.客户已完全理解并接受上述条款的约束,且就上述条款中增加客户义务、限制客户权利或者招商银行单方面拥有某些权利或减免招商银行义务的相关内容,招商银行已进行相关提示说明,客户无异议。